近日夜间
一群未成年人经常驾驶电摩
在宿州高新区路段进行
翘头、飙车、烧胎等炫技行为
宿州交警四大队
迅速进行布控查缉
成功查获
两名电摩驾驶员
交警当场指出
电摩相关改装部位
经询问得知
两人均为在校初三学生
看到有人改电摩骑着神气
便也跟风改装了
民警立即联系学生家长
到达现场
对他们进行
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责令将车辆恢复原状
并依法对
非法改装、翘头炫技等
交通违法行为
作出了处罚
飙车“炸街”、翘头炫技者往往只追求速度的快感,不考虑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将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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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六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