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神池县教师队伍建设,按中共神池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神池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神池县招才引智支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神组通字〔2024〕1号)文件精神,拟招聘部分在外地工作的神池籍优秀教师回神池县任教。
一、招聘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 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 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神池籍在外地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本人、配偶或父母为神池籍,其在外地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配偶在神池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本人在外地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任教满三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优先调用。
(二)资格条件
1、小学、幼儿教师须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须本科及以上学历。
2、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其它教师岗位为二级乙等。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四、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神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enchi.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神池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08:00至2025年1月20日24:00。
2、资格审核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
本次归巢只面试不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面对评委讲课。讲课内容为所从事岗位对应的学科教材内容,考生现场抽取课题,独立备课1小时,讲课时间10分钟。
(四)体检、考察
通过面试人员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由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后,在神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enchi.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通过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调动手续,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
咨询电话:0350—4243358
神池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