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警猥亵继女”案一审今日开庭 当事女孩坚持出庭

民生   2024-11-29 08:01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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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下午,上海一民警被前妻举报多次猥亵继女的案件,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察院以刘某涛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
当事女孩梅子(化名)的母亲李女士告诉海报新闻记者,如今已24岁的受害者梅子今日将出庭,直面继父刘某涛,控诉其在2010年至2021年间对自己进行的多次猥亵行为。“女儿对我说,要给她自己前半生一个交代。”李女士说。
据了解,李女士的前夫刘某涛是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一名民警,两人是一对再婚夫妇。然而,结婚没有多久,刘某涛竟对李女士女儿梅子(化名)伸出了魔爪,多次对梅子进行猥亵。李女士称,最早的一次,梅子才11岁,正在上小学五年级。“我在婚姻存续期间曾与多名女子发生无数次性关系,最不可饶恕的是2015年8月16日早上跑到李XX女儿房间对继女猥亵。”这是刘某涛在猥亵梅子被发现后为李女士写的一份承诺书中的内容,当时梅子差一个多月才满15周岁。
2021年10月,李女士与刘某涛经法院判决离婚。2024年1月19日,梅子在李女士陪同下向上海市凉城新村派出所报警称“刘某涛多次猥亵自己”。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梅子报被猥亵一案决定立案。8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一名负责人称,该单位已对刘某涛宣布停止其一切职务,公安相关证件全部上缴,等待法院判决后将会进行处理。
11月3日,李女士告诉海报新闻记者,检察机关以猥亵儿童和强制猥亵罪对刘某涛提起了公诉。
李女士向海报新闻记者提供的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刘某涛于2024年3月8日因涉嫌强制猥亵罪由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取保候审,同年3月13日被刑事拘留,2024年3月22日经本院批准并由该局执行逮捕。2024年5月16日,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


案由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涛涉嫌强制猥亵罪,于2024年6月21日移送虹口区检察院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刘某涛有猥亵儿童犯罪事实及强制猥亵犯罪事实。被告人刘某涛否认其犯罪事实。

海报新闻记者 刘敬怡 仪首歌 上海报道
编辑:包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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