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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其中勤务辅警42人,文职辅警8人),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公安事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纪律观念强。
2、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8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
3、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限男性;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适合女性。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楚,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和身体其他部位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心理疾病等。
5、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活动尚未查清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8日,9:00-11:30、14:00-17:0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咨询电话: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政治处025-57347950、025-57347828。
2、报名地点: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老街警务工作服务站(地址:高淳区淳溪街道富克斯广场南侧,电话:025-57347557)。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或居住证、毕业证及与岗位相关的证书(如退伍证、驾驶证、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个人信用报告1份(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查询,查询完成后下载打印并提交纸质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书》(请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模块中的户政服务栏无犯罪记录证明(测试)查询,查询完成后下载打印并提交纸质证明或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线下开具)。
(6)《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请在招聘简章内下载,双面打印填写)。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参加辅警招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包括年龄、学历、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信息。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1、所有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应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1)体能测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地点:以通知为准。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男子测试项目有三项: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俯卧撑;
女子测试项目有三项:800米跑,10米×4往返跑,仰卧起坐。
(4)体能测试成绩实行达标制计算,体测测试项目达标视为合格,合格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温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为确保自身安全,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而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通过体能测试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理论笔试。
(1)笔试范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应知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笔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3)笔试地点:以通知为准。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选岗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依次进行选岗。
1、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如果所选岗位相同且拟录用人员已满,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理论考试加试,确定拟录用人选。
2、选岗时,选岗人员自身条件需要符合该岗位设定的招聘要求。
3、为保证选岗流程的规范,选岗流程将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记录留存6个月。
(五)体检
1、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
2、体检地点:以通知为准。
3、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
4、体检费用:根据确定的体检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5、受检人员应如实主动报告病史,发现隐瞒病史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影响工作的,按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
6、体检所有项目均需完成,不配合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法律法规或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依据规定程序和时限,结合应聘者选岗情况及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对本次招聘聘用人员离职所出现的空缺岗位,在公示期结束后一年内,按照该空缺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不再重新组织招聘。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试用期。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新入职辅警需参加并通过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保障,正式录用后,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待遇,并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1、应聘人员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需能够在学信网进行验证,任何在读学历和证书均视为未取得相应学历和证书。正式聘用前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材料,视为虚假报名。
2、应聘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没有任何代办机构,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手续费。未经同意任何机构都不得对外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查看官方渠道信息、打印报名材料,以及联系方式不通畅、联系方式变更后未及时告知招聘单位等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本人承担。
5、公安辅警招聘工作已建立运行“南京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在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无故放弃的应聘人员以及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不诚信行为,均纳入该档案库。入库人员将在3年内不得报名应聘高淳公安辅警。应聘人员纳入“南京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的行为,主要有:
(1)报名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以骗取报名、考试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冒用他人身份证报名,扰乱报名秩序;一人同时投递多个岗位。
(2)在考试过程中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抄袭或者协助抄袭;恶意操作计算机,安装、卸载程序。随意插拔设备。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4)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者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5)在岗前培训中拒绝服从命令和指挥,严重扰乱训练管理秩序被予以退训的。
(6)招聘过程中不遵守工作人员的安排,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或殴打,扰乱招聘秩序的。
(7)曾经报名应聘高淳公安辅警,无故放弃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岗前培训等环节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日9:00-11:00、15:00-17:00):纪检监督室 025-57347805。
来源: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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