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规定和安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入闱人员
(一)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到3:1的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120分,按合格最低分数线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
(二)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资格审查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资格审查者,一同入闱资格审查。笔试环节有缺考科目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月6日—1月7日,1月8日进行递补工作。
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30
地点:具体地点详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需持①《2024年下半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②《报名表》;③笔试准考证;④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⑤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毕业及取得学位的证明);⑥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⑦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等,到指定的资格审查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以上所有证件、证明均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证明:
①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④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市、区)、乡(镇)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⑦符合加分条件的“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其他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⑧报考岗位限定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2.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其他要求
(一)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资格审查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二)考生须按照面试通知单标明的时间地点和面试须知,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结合招聘岗位要求,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发布,均通过伊犁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yl.gov.cn)或“伊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入闱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未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
以上安排,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999-8028212(伊犁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9-8095850(伊犁州纪委监委驻州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999-8085446(伊犁州人社局机关纪委)
附件:扫码获取附件
2024年下半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7日
来源/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制丨杜 磊
审核丨米 洋
责编丨章 桦
编辑丨任淑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