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学勇同志任新余市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局长职务;
陈志坚同志任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县级),免去其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志华同志任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孙扬生同志任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邹建中同志任市第四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元安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主任(局长),免去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邓飞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潘小诚同志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敏敏同志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新余市委员会会长职务;
免去皮员根同志的市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丁彦意同志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决定任命:
杨建伟同志为玉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周志强同志的玉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鄱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8日决定任命:
邹明水为鄱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新余市人民政府官网、玉山人大、鄱阳人大
编辑:徐麟
复审:刘斐
审签: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