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4〕5号
曲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贡嘎次仁、索朗卓嘎、袁慧、高虹、格桑达瓦、尼玛仓姆、边巴次仁、普琼、周鑫、拉巴次仁10名同志辞去曲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章第四十九条规定,以上10名同志的曲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曲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赤来塔吉、张建雄、平措多吉3名同志调离本行政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上3名同志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章第五十五条规定,袁慧、格桑达瓦、尼玛仓姆、周鑫、拉巴次仁5名代表资格终止后,其曲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曲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
来源|县人大办
编辑|达珍
责编|达瓦拉姆
审核|索朗央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