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置交通秩序“严管路段”通告

民生   2024-11-25 12:03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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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正文

   

高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设置交通秩序“严管路段”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实地调研,自2024年12月1日起,决定在县域重点道路设置“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路段”(俗称“严管街”),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范围

1、中兴大街(千秋路-刘秀路段含府东街、府西街)

2、顺城大街(太行路—凤中路)

3、文化路(顺城大街—五百东街)

4、南星路(107国道-旧城大街段)

5、刘秀路(107国道-旧城大街段)

6、凤中路(107国道-城根街段)

7、高邑县西客站站前街(府前路至高邑西站北停车场北界线路段)

8、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东门口将军街(府前路至锦绣路段)

二、严管重点

“严管路段”严查严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掉头,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严管措施

在“严管路段”内,设置有违停抓拍设备的,车辆务必严格按照停车位指示停放,否则电子警察设备将对违停行为进行抓拍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没有设置违停抓拍设备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高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依法摄像取证并处罚。对不服从管理的,除依法给予处罚外,还要在新闻媒体曝光。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停放不主动纠正和不听劝告的,依法予以强制拖移。

对于严管路段范围,高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调整并公示,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高邑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END


来源 | 高邑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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