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昆明官渡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资金返还公告》。
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之规定,我局依法拟对183个涉案冻结账户办理资金返还,现依规对办理资金返还的涉案账户公告如下: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地址: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反诈中心
(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60号)
电话:0871-63560257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反诈中心
2025年2月10日
编辑:李贵芳
终审:宋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