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2024年5月31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帮助乡镇、村(社区)从事老龄工作同志学习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进一步依法做好新时代基层老龄工作,区老龄委、区司法局决定从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7日,联合举办学习《实施办法》培训班。
本次培训班分五个场次, 分别在东联、天门、老洲、西联和胥坝等乡镇举行。参加人员为各乡镇(新桥办)分管老龄工作的领导、乡镇司法所负责人、乡镇老龄委主任和村(社区)老年人协会常务副会长,以及部分区直机关单位老龄委主任。
培训班邀请专业律师授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实施办法》的修改背景、修改过程、主要修改内容、主要亮点内容,以及我区近年来养老工作的实践等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讲解内容涉及老年人家庭赡养与抚养、老年人社会保障、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法律责任等一系列关系到老年人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大家理解掌握《实施办法》的亮点和重点,准确把握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在加深理解、融会贯通上使大家对具体条文有了更深入的领悟。
下一步,义安区老龄委将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战略,结合我区实际坚持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进一步完善保障老年人权益制度,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进一步营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老年人的幸福晚年保驾护航。
作者/汪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