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涉外检察工作会议11月14日在沪召开,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专门就涉外检察工作召开会议。会议研讨交流进一步提升涉外检察工作水平、加强涉外检察工作。
会议表示,要持续加强安全领域国际执法司法合作,共同惩治跨境犯罪,协同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促进涉外犯罪治理。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
会议提出,要着力服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惩治跨国经济犯罪,坚持内资外资等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
会议强调,要坚持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涉外案件,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认真贯彻实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加强对涉外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监督,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