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人一分钟学保密(第八十六期):《刑法》中关于保守国家秘密的规定有哪些?

民生   2024-11-26 17:46   天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的法律。

今天,让我们一起学习刑法中关于保守国家秘密的规定,强化保密意识,严守法律底线!


叛逃罪


第一百零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第二百八十二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第三百九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第四百三十一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第四百三十二条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保密知识测一测


1.【单选题】下列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保守国家秘密有关罪名的是(  )。

A.颠覆国家政权罪

B.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C.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罪

D.泄露国家秘密罪

2.【多选题】下列属于间谍行为的是(   )。

A.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B.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

C.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 个人实施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3.【判断题】《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参考答案:1. A   2. ABC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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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部分内容摘自“江苏保密”,有删改
编辑:万彤 李博韬
审核:郝培杰 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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