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白静平
乐都法院洪水法庭
法官助理
事情回溯到9年前,2015年3月,那时洪水镇大寨子村还是一片宁静祥和。159户农户怀揣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自家肥沃的土地租赁给了一家看似实力雄厚的种苗合作社。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既能保留土地的使用权,又能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然而,世事难料,这家企业因经营不善而陷入困境,土地租赁款也迟迟未能到账。农户们的辛勤付出,似乎就要化为泡影。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农户们心急如焚。他们多次找到种苗合作社协商,但始终未能得到明确的答复。有的农户甚至因此陷入了经济困境。2022年,159户村民将该合作社诉至乐都法院洪水法庭追讨拖欠的土地租赁费。受理该案后,洪水法庭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加快案件办理节奏,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基本案情、核算租赁费用。
经梳理,合作社累计拖欠大寨子村和袁家村159户村民土地租赁费73.14万。考虑到该案牵涉人数众多,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激化矛盾,还可能引发信访等衍生事件,对法院推进诉源、执源治理、化解群体性纠纷产生不利影响。本着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理念,洪水法庭认为调解是化解该案的最佳方式。法官先后多次前往争议土地现场,并与村民进行深入沟通,主动引入第三方力量寻找案件突破口。
“法官,不是我赖着不给,是确实有困难啊”。
走访中,承办法官李海峰了解到被告并非有意拖欠租赁款,而是由于近两年苗木行情不好,价格低廉、出售困难,导致租赁款无法及时给付。了解情况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明情理,释法理的方式与双方进行充分沟通,并结合实际提出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约定合作社于2022年11月30日前付清原告全部费用。
“虽然案件取得阶段性进展,后续不履行的话等于又回到了原点”。
李法官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约定期限到期后,被告一直未给付租赁款。案件的履行与否,不仅关系到农户们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最终,经大家不懈努力,深入调查,了解到被告公司有一笔工程款即将到账。法庭立即对掌握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在24.94万元的工程款到帐后,第一时间扣划至乐都区人民法院的账户,成功追回了这笔拖欠已久的土地租赁款。
当这一消息传来时,整个村庄都沸腾了,农户们激动得热泪盈眶,他们知道,自己的权益终于得到了保障。
为了尽快将租赁款发放到农户手中,承办法官们决定在村庄举行一场线下集中发放仪式。在发放仪式上,院领导和全体法庭干警身着整洁的制服,将辛苦追回的租赁款一一发放到农户手中。
当第一位农户接过案款,他激动而又喜悦地数着“沉甸甸”的现金。这一刻,他仿佛看到了自己辛勤耕种的土地,看到了家人幸福的笑容,看到了未来美好的希望。
“这下心里踏实了!”
当最后一笔租赁款发放完毕时,村民们欢呼鼓掌,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承办法官们的感激与敬意。看着大家幸福喜悦的神态,现场的法院干警纷纷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们知道,自己的付出得到了回报,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得到了彰显。
作者 | 洪水法庭 白静平
校编 | 办公室 李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