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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大力吸引高层次高素质优秀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推动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青海省2025年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选调对象及职位安排
面向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分定向选调和常规选调,两类选调同步进行,共计划选调490名,选调数量男女基本保持平衡。
定向选调
面向46所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见附件)定向选调110名。安排到省直单位(含垂管)、市(州)直单位、部分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
常规选调
02
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为国家、人民、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三)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达到合格等次以上,按教育部学制有关规定,能够如期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身心健康,具有能在高海拔地区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的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校级社团社长、副社长以及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学生干部任职须满1学年以上;
3.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干部,优秀党、团员等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团体奖励除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专项奖学金;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上述条件需在报名前取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为1998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5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9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以公安机关印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记载日期为准)。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
(七)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中共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过处分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03
选调程序
(一)考生报名和组织推荐
(二)资格审查
由青海省委组织部会同选调单位对推荐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档案造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将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四)公开择岗和确定互补人选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在同一选调职位代码内依次自主择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择岗。择岗后列为拟选调初步人选,未通过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环节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初次体检考生不需要缴纳体检费。
2.考察。实行全覆盖实地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采取多种形式,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
3.资格复审。考察时,同步开展资格复审,考生需向考察组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审核盖章的《推荐报名表》原件2份,A4纸张正反打印;
(2)毕业证、学位证或如期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职业资格证原件,以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3)本公告第二条第五款明确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六)公示和确定人选
(七)调剂和递补
(八)录用审批
选调人选确定后,选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由青海省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
04
相关政策
(一)选调生到岗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助。
(二)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选调到省直机关工作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选调到市级及以下机关工作的选调生到岗后,安排到基层实践锻炼(到村任职)2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
(四)选调生在青海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选调生在青最低服务年限协议》。选调到县乡机关工作的,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年(含试用期)、其他学历4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调往省外工作的,办理辞退手续,并退还安家费等相关费用。
(五)本次选调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05
其他事项
请每位考生严格按照选调要求,逐条阅读《报考指南》(报名系统中查看),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微信公众号:青海选调生;
政策咨询电话:
0971-8482474,0971-8487901。
监督电话:0971-12380。
本公告由青海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青海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青海省2025年定向选调高校名单
(按高校代码依次排序)
●审核:石志强
●编校:韩晓明
●来源:青海日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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