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0月,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全省排名并列第5;PM10平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9%,全省排名第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9.7%,全省排名并列第8,同比下降2.9个百分点。
10月,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2.4%;PM10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1.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8%,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
各县市区、开发区
空气质量情况
1-10月,各县市区、开发区综合指数均同比改善。湾沚区综合指数最低(3.23),优良天数比例最高(86.9%),PM2.5平均浓度最低(25微克/立方米)且改善幅度最大(同比改善16.7%),PM10平均浓度最低(46微克/立方米);无为市PM10平均浓度改善幅度最大(同比改善10.7%)。
10月,三山经开区PM2.5平均浓度最低(22微克/立方米),鸠江区改善幅度最大(同比改善34.3%);鸠江区、三山经开区PM10平均浓度最低(39微克/立方米),鸠江区改善幅度最大(同比下降36.1%)。
各镇(街道)
空气质量情况
10月份,各镇(街道)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7.3%;PM10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0.9%。
一类点位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鸠江区沈巷镇、官陡街道,镜湖区赭麓街道,三山经开区保定街道,江北新区江北公安分局等空气质量相对较好或改善幅度较高,排名靠前。
二类点位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南陵县家发镇,湾沚区湾沚镇、六郎镇,无为市赫店镇、姚沟镇等空气质量相对较好或改善幅度较高,排名靠前。
注:1.数据来源于国家空气质量联网监测管理平台、安徽省环境空气监测数据管理平台,尚未审核完成,最终数据以国家、省发布为准。下同。2.综合指数越小表明空气质量越好,同比变化大于0代表空气质量退化、小于0代表改善。下同。
注:1.一类点位指位于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经开区、三山经开区的站点,二类点位指位于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的站点;2.同比降幅为负表示同比上升;3.排名以环境空气质量综合得分从大到小排列,环境空气质量分值的计算方法是:按静态、动态计算单项指标得分,综合得分按PM2.5得分占75%、PM10得分占2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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