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我市首次获得省级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利用专项补助资金1700万元。近年来,市财政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支持扬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工作,整合资源优势,努力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新路径,让传统村落焕发时代光彩。
配合市住建局成功争取省级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资金1.74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传统民居修缮更新,帮助传统村落在保留特色风貌的基础上焕发新机;配合市住建局成功创建67个省级传统村落,为成功争取省级传统村落连片保护项目资金创造必要条件。
累计统筹美丽宜居村庄、特色田园乡村、农村生态环境、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等各类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超2亿元,用于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打下良好基础。
一方面,配合市住建局持续争取省级传统村落连片保护项目资金,并指导督促有关县(市、区)做好配套资金的筹集保障工作。另一方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调整土地出让收入适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制定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具体政策办法。同时,配合市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支持鼓励农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同时探索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创新投融资模式等方式拓宽传统村落保护资金渠道。
下一步,扬州市财政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持续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切实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来 源:经建处
拟 稿:夏 俐
编 辑:汪文静
审 核:陈晓培
审 定:马新红
●资讯|【附视频】应急转贷“及时雨” 缓解企业“燃眉急” 扬州优化应急转贷政策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资讯|新增2000万元!扬州优化应急转贷政策缓解企业“燃眉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