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为国基,谷为民命。粮食安全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江都财政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从粮食生产、收购、储存三方面发力,全方位筑牢粮食安全防线。
区财政局严格按照“谁种粮、谁收益”原则,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制定《江都区2024年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细则》,压实补贴面积申报审核、资金分配、拨付兑付、监督管理等环节责任,确保“应享尽享、应补尽补”。目前,已完成2024年度稻谷生产者补贴发放,共核定补贴面积67.6万亩,兑付资金4767.33万元,惠及种粮农户3.1万家。
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扬州市辖区2023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要求,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以15元/吨标准,对区内中月米业有限公司、瑞源粮食产业集团等7家企业的市场化稻谷收购行为进行补贴。今年共核准粮食收购数量9.1万吨,发放补贴136.6万元,不断提高区内粮食流通行业主体高价收粮积极性,有效促进农户增收。
区财政局积极落实省、市“十四五”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和《江都区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大力统筹各级资金支持全区粮库升级改造。2023年,区财政局上争国债资金4300万元、省级仓储专项奖补1562万元,对郭村、武坚两镇粮管所粮库进行升级改造,拆除仓容1.19万吨,新建仓容4.37万吨。今年以来,已上争资金2931万元支持丁伙镇锦西粮库改扩建工程建设,预计改扩建粮仓及配套用房4566平方米,新增仓容2.03万吨。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继续做好资金保障,落实好各项涉农补贴工作,从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全区“种业振兴”战略等方面重点发力,为守牢粮食安全防线贡献财政力量。
来 源:江都区财政局
拟 稿:杭程、杨洋
编 辑:徐 扬
审 核:陈晓培
审 定:马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