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普法 | 安全培训管理混乱,限期整改并处罚!

文摘   2024-12-13 18:07   天津  

以案普法

强化法治意识  守牢安全底线

01

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19日,行政执法部门对某安全培训公司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公司安全培训考试申请材料审核不严格,抽查“A32050020705低压初训004”档案发现,25名考生初次取证申请资料中均有“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从事低压电工操作”情况,抽查6月份危化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档案,发现考生申请考试资料中培训学时记录均为0,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2)公司低压电工初领证培训签到表显示企业员工实际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学时不满足培训大纲规定的148学时要求,培训机构未完全按照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存在培训学时不足的问题,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一条。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行政执法部门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安全培训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以案普法
处理结果

针对违法行为(1),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行政执法部门决定对该安全培训公司罚款2000元;针对违法行为(2),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行政执法部门决定对该安全培训公司罚款2800元。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行政执法部门决定对该公司合并处罚款4800元。





02

专家评析


安全生产培训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的关键环节。因此,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就显得尤其重要。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要对各自组织培训的培训质量负责,制定严格的培训教育计划,合理设置课程,聘请符合专业条件的专职教师进行授课,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完成好培训学时,并且在培训期间加强对学员的管理和考核,完整记录每名学员的培训情况;加强对学员培训档案的管理,培训办班档案应进行分类归档,做到一期一档,保存不少于3年。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人员培训档案。安全培训相关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档备查。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安全培训机构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案中,该安全培训公司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应当依据本条进行处罚。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安全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的《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5.4培训安排”的规定,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初次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48学时,具体培训学时宜符合附表1的规定。复审培训时间应不少于8学时,具体培训学时宜符合附表2的规定。安全培训机构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案中,该安全培训公司未完全按照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存在培训学时不足的问题,应当依据本条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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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自测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的《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初次培训时间应不少于(  )学时。


A.24

B.148

C.200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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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应急普法

天津市宁河区应急管理局
向全区开展应急政务公开,应急避险宣教和权威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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