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森林特别防护期内,禁止这些用火行为→

政务   2024-10-01 12:18   广东  





10月1日起
广东省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
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
保护森林资源
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为切实做好国庆及秋冬季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9月30日,清溪镇开展节前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扎实筑牢森林"防火墙"。镇领导蔡运洪参加了检查。


在长山头村森防检查点,检查组实地查看林区入口区域防火宣传、火源管控等措施落实情况。据了解,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广东实行全年防火,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
检查组表示,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国庆节及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的各项工作,定期对森林防灭火物资进行检查和保养维护,同时加强森林防灭火队伍的建设和培训。要加大防火检查卡口的值守和隐患巡查力度,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及时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确保全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小贴士

国庆假期已经开启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文明出行游玩

共守绿水青山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出品:清溪融媒体中心

文稿:赖展鹏 黄广文

图片:赖展鹏 黄广文

编辑:何秀蓉

版式:何秀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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