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期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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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 11:10
江苏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目前我市的普查工作已经进入到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开展实地文物调查。 为了更好地提高我市文物工作者的专业水准,2024年10月18日,我市举办泰兴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期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泰兴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员单位、全市各乡镇、街道办负责同志、我市各纪念场馆负责同志。
本次培训邀请了省级文物专家和学者,针对普查的方法、步骤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解。
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准确把握我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量和保护现状,系统性推进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这次培训,我们旨在全市文物工作者能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掌握方法,使每一位参与者都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水平投入到文物普查工作中。
供稿:文化遗产科
审核: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