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拘役3个月!

时事   2024-12-02 07:05   海南  

政能量
海南 将建立涉外商事法律公益律师服务团

11月29日,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律师协会联合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海南涉外商事法律公益律师服务团成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律师,按相关要求于12月15日前报名。

公告表示,为进一步增强我省企业在国际经贸中的风险防控意识,服务企业开展国际化合规经营,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知识产权局、省贸促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工作的行动措施》,计划建立涉外商事法律公益律师服务团,面向企业开展专业普法、以案说法、合规体检、风险纠纷应对指导等公益服务。现向全社会征集有意愿的律师加入海南省涉外商事法律公益律师服务团。

涉外商事法律公益律师服务团成员的工作职责包括三方面。基础法律咨询,为企业提供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涉外劳务、涉外经济案件诉讼和仲裁等涉及涉外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国际法、国际贸易规则等基础法律知识公益咨询服务;专题讲座,通过专题讲座、沙龙分享、典型案例评析等方式,为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及从业人员开展与涉外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升企业家法律素养和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其他事务,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企业调研、交流研讨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议意见;积极开展有关涉外商事法律方面的公益讲座以及实务研究分享;为企业提供贸易投资风险纠纷应对指导法律服务。(记者王巍)


海南 开展全省“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主题宣传月活动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根据部署,海南省公安厅日前联合海南省委宣传部等九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主题的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月活动。

据了解,全省各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综合治理、文明共建、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推动现代文明交通理念不断深入人心。聚焦道路交通安全,深入推进源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城市交通出行综合治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严管治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强基治理、信息研判制导精准治理、交通安全宣传引导治理、部门联合监管协同治理,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加强文明交通正能量传播,广泛汇聚遵法守规、向上向善力量。统筹推动文明交通理念融入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提高社会交通文明程度。结合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组织指导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管理,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道路管理工作。结合教学安排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提升学生交通安全避险能力,培养学生交通安全文明意识。(记者张英 通讯员胡蓉)


海南 自贸港知产法院为运动会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11月22日至30日,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运动会”)在三亚举办。其间,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立足本职工作,找准服务保障运动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当好运动会成功举办的护航者和法治文化的传播者。

运动会开幕前,该院主动对接运动会执行工作委员会了解需求,协商法院参与服务保障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人员安排。运动会比赛期间,该院发布关于少数民族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温馨提示及体育赛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等,包括侵权风险提示、常见体育赛事纠纷法律适用与裁判规则等内容,提供精准、专业的司法服务。

据了解,该院联合三亚城郊法院,派出一批专业过硬、善于沟通的青年干警,走进运动会多个场馆,对现场志愿者、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调解技能培训,提升纠纷化解能力;为运动员、教练员、执委会工作人员及现场观众提供体育赛事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宣传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解答公众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为少数民族运动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全方位的司法保障。(记者陈敏 通讯员廖恋 李珊珊)



近距离

屯昌 一司机无证酒驾意图闯卡逃避检查被查

近日,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一名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摩托车司机。

据了解,屯昌交警在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不顾执勤交警的指挥,意图闯卡逃避检查,执勤民警立即反应,上前拦截车辆。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司机吴某隆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进一步核查,吴某隆在2017年曾因醉驾被交警处罚过,5年禁考期后也并未考取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最终,屯昌交警依法对吴某隆二次酒驾、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55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记者蒙职宇)


定安 一男子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判处拘役3个月

近日,定安一男子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定安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的刑事处罚。

据了解,2023年10月30日21时12分,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值班室接到定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的指令,称在黄竹镇杨帆学校路口,有一辆无牌新能源电动车与一辆琼C号牌的二轮摩托车发生剐蹭,定安交通管理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民警现场勘查完毕后,对双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驾驶人叶某平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即将叶某平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鉴定,叶某平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因驾驶人叶某平醉酒驾驶机动车,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吊销其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11月28日,叶某平被定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记者舒耀剑)



来源:法治时报

整合:吕书圣

审校:方艳

内容责任:陈宁悦

审核:付向荣 王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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