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甘肃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办法》和《甘肃省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工作规程》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评定且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县残联、县卫健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33-6125094(县残联)
0933-6121027(县卫健局)
附件:2024年第12期评残鉴定结果公示花名册.xlsx
崇信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