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
为了加快补齐和美乡村基础设施短板,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旨在指导和规范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从谋划、申报、审核、实施到监管的全过程,确保项目科学合理、高效有序地推进。《导则》针对和美乡村建设前期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编制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作方案编制要求,同时对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测算提供了参考标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导则》的通知
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导则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为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指导和规范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谋划、设计、建设、管理、监督等工作,制定本导则。
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
对于申请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同时执行《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导则》。单个项目安排的行政村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个。
1.2 总体要求
实施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遵循城乡发展建设规律,顺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聚焦现阶段农民群众需求强烈、能抓得住、抓几年就能见到成效的重点实事,科学规划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突出加强村内道路硬化、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确定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模式、管护机制,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加快补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短板,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让农民群众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1.3 建设要求
1.3.1 政府引导、农民参与。注重发挥政府在规划编制、政策支持、统筹协调、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农民在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组织发动农民全程参与村庄规划、项目谋划、建设和管护,调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3.2 整体规划、系统设计。坚持规划先行,依规建设,以县为单位科学规划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目标、建设布局、建设重点和建设措施,提升村庄规划实用性,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不搞千村一面,不集中堆盆景、垒大户。
1.3.3 质量优先、建管并重。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干一件成一件,建一个用一个,既要建得好也要管得好,确保财力可持续、模式可适用、农民可接受,使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
1.3.4 强化监管、压实责任。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优化项目审批、建设、验收流程,创新任务统筹、农民参与、社会协同机制,强化部门专责、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加强对投资计划执行、项目实施、整体任务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估。
1.4 建设地点
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在村庄内部,不包括城镇。
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常住人口较多、村庄规划已编制审批、农民建设意愿强烈、产业基础好、基础设施短板明显、基层组织完备、领导能力强、未来将长久存续的集聚提升类行政村;优先支持领导重视程度高、政策举措实、农民参与机制健全、已编制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总体规划的县市实施建设。
1.5 建设内容
和美乡村建设内容包括村内道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公共照明、公共绿地,以及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含农户住宅内部设施。根据村庄建设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建设意愿等,结合上述建设内容合理确定具体建设事项。
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应与已有资金渠道的集中供水、卫生厕所改造等项目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实施,与社会力量参与投资的清洁能源、智慧村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相结合。
2.1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
2.1.1 参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1)以及相关行业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指南等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明确项目建设现状、建设目标、建设布局、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投资、建设机制、保障措施、受益农户等内容。
2.1.2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重点内容齐全、数据翔实准确、建设标准合规、投资测算合理、建设机制可行、保障措施到位。
2.1.3 项目县根据发展建设实际,科学设定建设目标,合理确定建设任务,精细测算工程量,选择经济适用的技术模式。鼓励采用低成本、易维护、效果好的设施设备,鼓励就地取材、利用乡土材料开展建设。各村庄建设项目应按照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征求农民意见,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自下而上确定建设内容。
2.1.4 统筹实施村庄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避免因破路、改管、树木移栽等造成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
2.1.5 要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项目县应以清单形式明确项目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科学测算项目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管护经费来源和管护机制不明确的项目不予支持。对管护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项目优先支持。
2.1.6 将村庄规划“一图一表 ”、村集体经济收入、建设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已开展或拟同步开展集中供水、卫生厕所等建设的证明材料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
2.2 初步设计编制要求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地方规定和项目建设实际,综合确定是否编制项目初步设计。
2.3 简易审批程序
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应坚持高效率、低成本、农民广参与建设原则,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按照《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 号),施行简易审批程序。其中,各村庄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可依法委托乡镇政府实施,具体由地方依法自行确定。
2.4 编制项目工作方案
2.4.1 对于申请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省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部门要组织项目县编制和美乡村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作方案。
2.4.2 工作方案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建设现状,包括县域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总体情况,以及项目村村庄常住人口、村庄类型、公共设施、村庄规划、村集体经济收入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是项目建设方案,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布局、建设任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估算和资金渠道等。村庄建设内容录入乡村建设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三是项目建设机制,包括规划引领、项目资金统筹、投入方式创新、运行管护、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管理等机制。四是项目保障措施,包括组织领导、资金保障、人才支撑、用地支持等。
2.4.3 工作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于每年6月底前按程序报送省级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
2.4.4 省级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审项目工作方案,重点审核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地点的合规性、建设方案的合理性、建设机制的可行性、保障措施的有效性,择优提出项目申报县名单建议,并填报推送至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重大项目储备区。
2.4.5 项目县根据省级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评议通过的工作方案开展前期工作文件编制、审批工作,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作。
项目县根据项目支持的建设内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项目村菜单式选择需要建设的具体内容。
3.1 村内道路
重点对通村组路和巷道、入户路,以及村内道路上的桥涵进行新建或改造。村内道路应普遍硬化、通行顺畅,满足农户日常出入通行和家庭生产需要,根据需要并结合实际配套建设排水系统、交通标识、安全防护等附属设施。
3.1.1 通村组路建设。通村组路建设标准应结合村内道路客观实际,依据道路的使用任务、功能和远景交通量,参照相关道路建设标准综合确定。有需求、有条件的村庄可参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相关标准建设。偏远地区、欠发达地区村组路可采用砂砾、石块、砖块、混凝土块等简易铺装路面模式进行道路硬化。
3.1.2 巷道、入户路建设。巷道、入户路建设标准应充分征求农民意见、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由县、乡、村协商确定建设标准和规模。
3.2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综合考虑农村区位条件、地理气候、地形地貌、经济发展水平、村庄常住人口数量及分布、污水实际产生量、集中收集难易程度、排水去向、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等,因地制宜选择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处理等治理模式或模式组合,重点建设污水收集、转运、处理、资源化利用等设施设备。
鼓励采用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的污水处理技术,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氧化塘等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处理后尾水宜优先资源化利用。
寒冷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管道应采取相应的防冻保温措施,处理设施应建在室内或地下,并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3.2.1 人口居住分散地区,因地制宜选择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以及具备适宜环境消纳能力(包括水环境容量、土地消纳能力)的村庄,特别是位于非环境敏感区,或者干旱缺水的村庄,可充分借助农村地理自然条件等,在按照《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指南》等相关规范标准对粪污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就近就地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包括污水收集和预处理装置等。参考《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试行)》。
3.2.2 人口集中或相对集中的地区,因地制宜采取相对集中式或者集中式处理模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或技术组合的选择,要统筹考虑污水水质水量及其变化特点,以及区域水环境改善需求。其中,不临近重要水体且污染物浓度较低的生活污水,可结合环境景观建设,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自然处理技术),并加强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定期对生态处理系统进行养护;污水水质水量波动较大的村庄,宜采取抗冲击负荷能力较强的处理工艺(如生物膜法),并加强水质水量调节;靠近重要水体的村庄,宜采取污染物去除率更高的处理工艺(如活性污泥法,但进水COD平均浓度较低,特别是低于80毫克/升的,不宜采用)。处理设施设计规模要与农村常住人口及其污水实际产生量相匹配。需要设置入河入海排污口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
3.2.3 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地区,可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的治理模式。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人口居住集中、距离城镇污水处理厂较近、污水有条件纳入市政管网的地区,适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模式,配套设施设备主要为污水收集主管、支管、污水泵站等。
3.3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根据村庄分布、经济水平、垃圾产生量等因素,因地制宜采用镇村一体化处理、村级就地就近处理等模式,重点建设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应符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等相关标准要求,污染物排放浓度应达到国家现行有关环境标准要求。对达不到有关环境标准的设施及非正规堆放场所,应及时清理整治。
村内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应布局合理,与已有相关转运和处理系统相协调,应避免垃圾长距离运输。鼓励集中建设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3.4 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
结合村容村貌提升,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采用户外防滑地砖对村内道路及入户处进行防滑改造,局部高差过大处可设置扶手或坡道方便轮椅通过。
3.5 养老服务设施
结合农村人口变动实际情况,在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专业人员、运营经费落实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建设的方式,建设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完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等配套设施。建成后辐射多个乡村,在改善老年人就餐、文化体育、休闲娱乐、日间照料等服务条件的同时,避免养老设施闲置和资金浪费。选址应在工程地质条件稳定、日照充足、 通风良好、交通方便,且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储运区域,远离高压电线、燃气、输油管道等,形成相对独立空间,环境安静、安全、清洁。
3.6 公共照明设施
重点建设村庄内部道路、街巷、广场、公园及其他建(构)筑物的功能照明设施。照明设施选择和安装应遵循技术先进、维修方便、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宜优先选择太阳能、风能等,有条件的村镇可采用智慧照明系统。道路照明应合理布局建设,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单侧布置、双侧布置、沿街建筑壁装等布置方式,满足居民的夜间出行需求,避免过度铺设。
3.7 公共绿地
包括村庄四旁绿化、公共活动场所绿化等。应与当地地形地貌、历史文化相协调,整体推进路旁、水旁、村旁、宅旁绿化美化建设,优先选择乡土长寿命树种,合理确定基调花木品种,保护和发展村庄的乡土和特色树种,不用名贵树种,不搞过度开发。村庄道路绿化配置不得影响道路正常通行,可选择花灌木等乡土植物。应尽量利用废弃地、边角地、空闲地、拆违地等,因地制宜建设绿化小空间。宅旁绿化应充分遵循村民意愿,满足卫生、通风、采光等基本要求。
申请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绿化建设投资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
3.8 其他必要的设施
聚焦农民群众急难愁盼,因地制宜开展河塘沟渠治理、管线序化、农村消防等其他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1 建设责任
4.1.1 县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部门报请县级人民政府统筹推进项目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村按照职责分工实施项目,统筹做好区域建设规划以及项目谋划、模式选择、技术指导、建设施工、资金筹措、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建后管护等工作。其中,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承担项目统筹实施和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履行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县级有关行业部门承担行业项目实施管理责任。
4.1.2 乡镇政府对村申报的拟建项目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审核,组织项目村实施项目,对辖区内项目建设布局、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农民参与管理承担主体责任。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 四议两公开 ”程序谋划项目,组织实施村级小型公益设施项目,组织农民参与项目建设、监督和管护,对组织实施的项目承担主体责任。
4.1.3 县级人民政府确定项目法人,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项目法人既可以是单一法人,也可以根据子项目或按镇、村分设项目法人。项目法人的确定应充分考虑村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特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实施进度。
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督促项目法人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实行中央补助投资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
4.2 项目变更
项目批复后,项目法人应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推进项目实施,原则上不得调整。对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应按程序履行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4.3 进度管理
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按照建设内容合理确定工期。对于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投资计划安排的当年年底前完成80%以上建设任务,次年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4.4 招投标管理
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对于采取招标方式的项目,不得在法律法规外,针对投资规模、工程造价、招标文件编制等设立其他审批审核程序。
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400万元,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200万元,勘察、 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依法不进行招标。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实施,实行以工代赈、农民投工投劳等开展建设的项目,如村内道路、绿化美化、公共照明、养老服务设施、河塘沟渠治理、管线序化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采取村民自建等方式推进建设。对于依法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建立完善项目村民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在项目谋划、施工、验收等环节充分听取农民意见,组建由乡村干部、群众代表等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对材料采购、用工管理、施工质量等环节全过程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
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涉及的大宗材料,包括水泥、商砼、管道、路灯等,应由项目法人在县级层面依法实施统一招标采购、分发各项目村使用。招标采购的大宗材料应质优价廉、物有所值,对质劣价高的应追究项目法人及供货商责任。
4.5 质量管理
项目县要建立全环节、全流程质量监管体系。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引导农民献计献策、共商共议,对建设内容、标准、模式进行充分讨论,确保项目可操作、能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组织利益相关农民代表担任旁站监理,对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签字确认,凡是旁站监理未签字确认的项目,不予以验收和资金拨付。项目建成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项目质量低劣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省级或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对工程数量与质量进行复核,复核发现的问题,由项目法人组织整改。
5.1 压实责任
加强对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省、市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切实加强项目指导。项目县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统筹资源力量,强化协同配合,实行项目专人管理,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加强督促指导,为项目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5.2 强化布局统筹
县级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布局和建设体系统筹,编制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各村庄公共设施建设目标、建设布局、建设重点、建设标准、建设时序,分类梯次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5.3 统筹整合资金
项目县人民政府根据自身财力加大项目建设投入,合理使用专项债券、政策性贷款等,统筹整合行业项目资金,集中力量推进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一体推进各类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投入,推行“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共投机制,政府重点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支持社会力量投资经营性、准经营性项目。
5.4 注重农民参与
按照《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提出的程序方法,做好农民参与组织动员。加强农民参与乡村建设调查评估,将农民对参与乡村建设方式的知晓率,以投工投劳、捐款捐物参加建设的参与率,对项目质量和建设项目的满意度分别作为项目村批准立项、竣工验收的重要指标。对农民参与程度高的村庄优先支持建设,对农民参与程度低的村庄不支持建设。
5.5 开展监督评估
有关省份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拨付、项目质量、农民参与等情况开展阶段性评估,及时通报评估结果,对综合评估结果较差的县市,明确监管措施。
附件:
1.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点
2.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测算参考标准
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全称及简称。简述项目县及项目村农村垃圾、污水、其他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和建设成效,历史上是否获得过资金支持,以及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进度安排、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建设模式、管护模式、土地规划与环评意见等。
(二)项目单位概况
简述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拟新组建项目法人的,简述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对于政府资本金注入项目,简述项目法人基本信息、投资人(或者股东)构成及政府出资人代表等情况。
(三)编制依据
概述项目国家和地方有关支持性规划、主要标准规范、专题研究成果,以及其他依据。
(四)主要结论和建议
简述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主要结论和建议。
(一)项目建设背景
简述项目立项背景,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等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和其他前期工作进展。
(二)规划政策符合性
阐述项目与乡村振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规划的衔接性,与扩大内需、共同富裕、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政策目标的契合性,重点分析所选村庄的政策符合性。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重点从微观层面进行社会需求研究,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建设时机的适当性,为确定项目的目标受益群体、建设规模和服务方案提供依据。
(一)需求分析
调查项目建设地和美乡村建设现状,分析当地需求情况,研究提出拟建项目近期和远期目标,为研究确定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提供支撑。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结合项目建设目标等,论证拟建项目的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确定适宜的建设标准。
(三)项目产出方案
研究提出拟建项目正常投入使用后运营年份应达到的预期效果,并评价项目建设内容、规模以及产出方案的合理性。
(一)项目选址或选线
选择项目最佳或合理的场址或线路方案,明确拟建项目场址或线路的土地权属、供地方式、土地利用状况、矿产压覆、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情况。
(二)项目建设条件
分析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交通运输、公用工程等建设条件。其中,自然环境条件包括地形地貌、气象气温、水文、地质、地震、防洪等;交通运输条件包括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管道等;公用工程条件包括水、电、气、热、消防和通信等。阐述群众接受度、施工条件、生活配套设施和后续管护条件等。改扩建工程要分析现有设施条件的容量和能力以及存在的不足,提出设施改扩建和利用方案。
(三)要素保障分析
土地要素保障。分析拟建项目相关的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土地要素保障条件,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评价用地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合理性、节地水平的先进性。说明拟建项目用地总体情况,包括地上(下)物情况等;涉及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说明农用地转用指标的落实、转用审批手续办理安排及耕地占补平衡的落实情况;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说明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情况。
资源环境要素保障。分析拟建项目水资源、能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等承载能力及其保障条件,以及能耗、碳排放强度和污染减排指标控制要求等,说明是否存在环境敏感区和环境 制约因素。
(一)技术方案
通过现状需求分析和技术比较提出项目预期达到的建设目标及其实现路径,确定核心技术方案和核心技术指标。简述推荐技术路线的理由。对于专利或关键核心技术,需要分析其取得方式的可靠性、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标准和自主可控性等。
(二)设备方案
通过设备比选提出所需主要设备(含软件)的规格、数量、性能参数、来源和价格,论述设备(含软件)与技术的匹配性和可靠性、设备(含软件)对工程方案的设计技术需求。
(三)工程方案
通过方案比选提出垃圾、污水、其他公共设施等工程建设标准、工程总体布置、主要建(构)筑物和系统设计方案、外部运输方案、公用工程方案及其他配套设施方案。工程方案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抗震设防、防洪减灾、消防应急等要求,以及绿色和韧性工程相关内容,并结合项目所属行业特点,细化工程方案有关内容和要求。涉及分期建设的项目,需要阐述分期建设方案;涉及重大技术问题的,还应阐述需要开展的专题论证工作。
(四)数字化方案
对于具备条件的项目,研究提出拟建项目智慧化应用方案,包括技术、设备、工程、建设管理和运维、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障等方面,实现智慧化运维管护应用方案。如果项目不涉及数字化,可省略。
(五)建设管理方案
提出项目建设组织模式和机构设置,制定质量、安全管理方案和验收标准,明确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目标及要求,提出拟采用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等推动高质量建设的技术措施。根据项目实际提出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等。提出项目建设工期,对项目建设主要时间节点做出时序性安排。提出包括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等在内的拟建项目招标方案。研究提出拟采用的建设管理模式,如村民共建、代建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EPC)等。
(一)运营模式选择
针对项目及各村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项目运营管护模式,分别说明各建设内容采取的自主运营管理或委托第三方运营等管理主要理由。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的,应提出对第三方的运营管理能力要求。
(二)运营组织方案
建立运营管护机制,研究提出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方案、运营管护责任划分、管护流程,提出项目在合规管理、治理体系优化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措施。
(三)安全保障方案
分析项目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制定相应保障措施,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提出劳动安全与卫生防范措施,并制定项目安全应急管理预案。
(四)绩效管理方案
研究制定项目全生命周期关键绩效指标和绩效管理机制,提出项目主要投入产出效率、直接效果、外部影响和可持续性等管理方案。
(一)投资估算
对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所需投入的全部资金即项目总投资进行估算,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融资费用和流动资金,说明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编制范围,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建设内容,明确建设期内分年度投资计划。
(二)盈利能力分析
估算项目各种成本费用及相关收入(如资源化利用收入),开展项目全生命周期资金平衡分析,提出开源节流措施。
(三)融资方案
研究提出项目拟采用的融资方案,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分析融资结构和资金成本。说明项目申请财政资金投入的必要性和方式,明确各建设内容的资金来源,提出形成资金闭环的管理方案。
(四)债务清偿能力分析
对于使用债务融资的项目,明确债务清偿测算依据和还本付息资金来源,分析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等指标,评价项目债务清偿能力,以及是否增加当地政府财政支出负担、引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情况。
(五)财务可持续性分析
测算运营期所需的管护经费,并明确管护经费来源,评价项目财务可持续性。
(一)经济影响分析
对于具有明显经济外部效应的政府投资项目,计算项目对经济资源的耗费和实际贡献,分析项目费用效益或效果,以及重大投资项目对宏观经济、产业经济、区域经济等所产生的影响,评价拟建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二)社会影响分析
识别项目主要社会影响因素和主要利益相关者,分析不同目标群体的诉求及其对项目的支持程度,评价项目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在带动当地就业、促进技能提升等方面的预期成效,以及促进农民农村发展等方面的社会责任,提出减缓负面社会影响的措施或方案。
(三)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分析拟建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和生态现状,评价项目在污染物排放、地质灾害防治、防洪减灾、水土流失、土地复垦、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环境敏感区等方面的影响。
(四)资源和能源利用效果分析
研究拟建项目的能源、可再生资源、废物和污水资源化利用情况,通过单位生产能力主要资源消耗量等指标分析项目资源能源节约效果。
(一)风险识别与评价
识别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需求、建设、运营、融资、财务、经济、社会、环境、网络与数据安全等方面,分析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损失程度,以及风险承担主体的韧性或脆弱性,判断各风险后果的严重程度,研究确定项目面临的主要风险。
(二)风险管控方案
结合项目特点和风险评价,有针对性地提出项目主要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措施。重大项目应当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查找并列出风险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出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对可能引发“邻避” 问题的,应提出综合管控方案,保证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在采取措施后处于低风险且可控状态。
(三)风险应急预案
对于拟建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研究制定重大风险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及应急演练要求等。
(一)主要研究结论
从建设必要性、要素保障性、工程可行性、运营有效性、财务合理性、影响可持续性、风险可控性等维度分别简述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评价项目在经济、社会、环境等各方面效果和风险,提出项目是否可行的研究结论。
(二)问题与建议
针对项目需要重点关注和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范要求,研究确定并附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必要的附表、附图和附件等,包括村庄规划“一图一表 ”、村集体经济收入、建设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等农民对项目建设意见,以及已开展或拟同步开展集中供水、卫生厕所等建设的证明材料等。
国家发改委印发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附件2: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测算参考标准
2025年新政下:1-5月份公开课时间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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