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募社会组织合作公告兴安盟工人文化宫(以下简称“文化宫”)是隶属于兴安盟工会的职工服务中心,是工会联系职工群众桥梁和纽带的载体,是职工群众学习知识,培养才干,进行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的“学校和乐园”。为满足广大职工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民参与的职工文化,现拟招募一批社会组织开展项目合作。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独立社会组织,具有开展培训等相应的资质或具有相关专业文化艺术体育服务的能力和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作协议书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人力配置,具备完善课题设计、开发、服务能力和现场管理能力。 3.具有稳定师资团队,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配合展示讲解的教学资源,团队人员平均年龄要求不大于70周岁。 1.招募范围:能够提供器乐、声乐、曲艺、戏剧、舞蹈、表演的社会组织。 2.招募要求:申报团队是综合类社会组织,只需报送专长项目。 请有意向的团队将以下材料发送至兴安盟工会宣教法工部邮箱: 2.机构简介、师资简介,机构或师资个人所获资格证书; 4.与其他单位或机构所合作项目案例(或日常活动、课程开展的现场图片)。 (一)申报合作团队专长内容需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活动期间不发布任何违反意识形态的言论。 (二)申报合作团队的所有信息应真实填报,不得造假。其中,合作团队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合作团队的相关负责人、团队人员不得有被列为失信人员,或存有违法犯罪记录。 (三)申报合作团队使用文化宫场地及时间由盟工会统一调配安排。
兴安盟工会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