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全文
一、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农业农村部本级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肥料登记证》、《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国(境)外引进农业种苗检疫审批单》共5种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再制发相应的纸质证照。
二、电子证照分别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审批专用章的电子印章,具体版式附后。
三、已经制发仍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照可继续使用,直至下次换发时更换电子证照。
四、申请人可登录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oa.gov.cn),查看和下载电子证照。
五、社会公众可通过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核验电子证照有效性,或通过手机浏览器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查询证照信息。
附件:1.《农药登记证》电子证照样式
2.《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电子证照样式
3.《肥料登记证》(化学肥料)电子证照样式
4.《肥料登记证》(微生物肥料)电子证照样式
5.《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电子证照样式
6.《国(境)外引进农业种苗检疫审批单》电子证照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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