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汝城法院
原标题:【以案释法】荒唐!捡到白鹇蛋带回家孵化养殖?获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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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13期】
2024年10月31日,汝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钟某龙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并当庭判处钟某龙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200元。
基 本 案 情
2024年4月份,被告人钟某龙到汝城县集龙村某山场砍伐竹子时,发现一个白鹇窝里有数枚白鹇蛋即将孵化,连续观察两天后,第三天将3只已孵化的白鹇幼鸟和5枚白鹇蛋带回其住所,并使用厚被子将5枚未孵化的白鹇蛋包裹好,当晚,5枚白鹇蛋陆续孵化出来。后钟某龙将孵化的8只白鹇幼鸟进行养殖,准备将幼鸟养大后进行销售。养殖期间因照看不当造成3只白鹇幼鸟死亡,剩余5只白鹇被养大。后因怕公安机关调查,钟某龙将养殖的白鹇放生至集龙村某山场。
经鉴定,钟某龙非法猎捕的动物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录》。
真的很疑惑,捡几枚“野鸡”蛋,自己孵化出来养,这也犯法?哼!是的,犯法!
白鹇,日常生活中俗称“野鸡”,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白鹇
[bái xián]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钟某龙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捕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应予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钟某龙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悔罪表现明显,可予以从轻处罚,且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综上,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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