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中心,市属开发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中职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务院《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聊城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聊城市第三届学生(青少年)运动会暨全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聊城市第三届学生(青少年)运动会暨全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设比赛项目15项,时间为2025年3月-10月。
二、县(市、区)学生(青少年)运动会或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须设置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等6个以上比赛项目,篮球、排球、足球项目采用主客场制比赛。
三、聊城市第三届学生(青少年)运动会暨全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篮球比赛(初中男子组)采用主客场制,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第二阶段由组委会统一组织。
四、中职学校组设置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4个比赛项目。
望各单位接通知后,积极准备,认真做好比赛和参赛工作。
附件:聊城市第三届学生(青少年)运动会暨全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二、责任单位
聊城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三、承办单位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中心及有关单位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5 年 3 月-10 月在聊城举行
五、竞赛分组及项目
(一)分组:1.县(市、区)组;高中、初中、小学
2.市直学校组;高中
3.中职学校组;
(二)项目: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
网球、武术、游泳、国际象棋、中国象棋、跆拳道、摔跤、柔道、霹雳舞。
(三)中职学校组项目: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
六、参加单位
(一)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直学校、中职学校。
(二)县(市、区)代表团名单须经所在县(市、区) 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市属开发区代表团名单须经市属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市直学校、中职学校代表团名单须经本学校审核,审核后加盖公章统一报至聊城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七、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县(市、区)组、市直学校组须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小学在校、在读学生;中职学校组须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
(二)足球、篮球、排球项目运动员只能是同一所学校组成代表队参加比赛;其他项目运动员可以由不同学校组成代表队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运动员所在学校出具该运动员适宜参加其报名项目比赛的证明,方可参赛。
(四)已办理正式选调手续到省运动队和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五)各项目比赛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在赛前对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赛(资格审查办法另行通知)。
八、参加办法
(一)参赛人员报名必须有学籍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体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保险证明。
(二)各参赛单位报名人数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三)足球、篮球、排球 3 个项目以运动队所属学校为单位代表本县(市、区)参赛。
(四)县(市、区)级联赛所有项目以学校为单位参赛,优胜者代表县(市、区)参加市级比赛。
(五)篮球项目初中男子组采用主客场制比赛,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第二阶段由组委会统一组织。
(六)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运动训练部)、江北体校学生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
九、代表团组成
(一)团部官员包括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工作人员(兼联络员 1 人)。每个代表团可报团长 1 人。运动员 4 人至 50 人的团部官员可报 5 人,运动员每增加 10 人,可增报 1 人,团部官员总数最多不超过 10 人。同 1 人员只能代表 1 个代表团报名。
(二)运动队工作人员包括领队、教练员、队医,裁判员不得随队,其中领队只能报 1 人。运动队正编工作人员根据各单项规程规定执行,单项规程未作明确规定的项目正编工作人员数量按运动员数量的 1:4 确定(不足 1 人四舍五入)。
(三)团部官员在正式报到和离会期间的住宿、交通和餐费等相关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
十、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全国各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需要根据学生的身体条件特点增加或修改竞赛规则的,必须报组委会批准。
(二)报名参赛单位不足 3 个单位的大项(分项)将取消设项;各项目比赛报名以比赛前技术会议上确认报名为准,不足 3 人(队)的小项将取消比赛。
(三)各代表团要进一步加强对运动员参赛资格的审查,经查实违反资格规定者,个人项目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及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四)比赛中,除部分按照规则规定,比赛名次可以并列的项目外,其他项目需排出名次,不得并列。
十一、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公布县(市、区)、市直学校、中职学校总成绩,设金牌榜和总分榜,以各单项得分相加总和排定名次,分别奖励团体前 6 名。
(二)足球、篮球、排球项目录取前六名,前三名按 3 枚、2 枚、1 枚计金牌,前六名按 9、7、6、5、4、3 三倍计分。
(三)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武术套路、国际象棋、跆拳道、摔跤、柔道、中国象棋、霹雳舞项目录取前六名,按 9、7、6、5、4、3 计分。不足录取名次的按实有队(人)数减一录取。获得录取名次的颁发成绩证书。
(四)田径项目录取前 8 名,按 9、7、6、5、4、3、2、1 计分。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奖(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六)获得比赛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其它名次颁发成绩证书。
十二、公布比赛成绩
依据运动会竞赛日程公布单项比赛成绩。
十三、兴奋剂、性别检查
(一)比赛严禁使用兴奋剂及违禁手段。
(二)兴奋剂检查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性别检查将根据有关规定,承办单位按照必需和必要的原则进行。
十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
各参赛代表团及相关单位(个人)必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零容忍”的态度,确保实现运动会兴奋剂问题“零出现”的目标,确保举办一届风清气正、干净廉洁的运动会。
十五、技术官员
(一)各项目技术官员(含技术代表、仲裁和裁判员等)由赛事组委会选派。
(二)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十六、申诉和纪律
(一)为了端正赛风,体现举办学生体育竞赛突出教育特色,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须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认真进行自查。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行为发生。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属个人项目的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属集体项目的其参加的场次判负,取消所属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二)对打架斗殴、罢赛、拒绝领奖、侮辱裁判和观众等行为的运动员(队),组委会将取消运动员(队)所有比赛成绩,取消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追究所属单位领导责任,情节严重者组委会将对单位和个人做出进一步处罚,并全市通报。
(三)各代表队报名时须向单项竞委会交纳 1000 元比赛保证金。如果运动员在比赛中出现违纪问题,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代表队没有出现违纪行为,则保证金如数退还。
十七、报名
(一)第一次报名,2025 年 2 月 20 日前各代表团将参加运动 会 项 目 报 聊 城 市 体 育 事 业 发 展 中 心 , 邮 箱 :lctyfzzx@lc.shandong.cn,电话:8245502。
(二)第二次报名,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要求填写运动员报名表,经所属代表团审核后统一上报。
十八、经费
按各项目单项规程规定执行。
十九、服装要求
(一)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二)代表团服装整洁统一。
二十、代表团团旗
各单位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 2×3 米。团旗除标明规程规定的代表团名称外,不得出现其他标识。
二十一、本办法解释权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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