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
为弥补馆藏资源的不足,渭源县图书馆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散存于社会各个历史时期的地方志资料、文史资料以及旅游图书,敬请甘肃省内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踊跃参与。
一
公开征集类别
(一)地方志:甘肃省内各县区县志、各乡镇镇志、各村的村志,例如《两当县志》。
(二)文史资料:省内各县区政协主编的文史资料汇编和个人出版的文史资料等。
(三)旅游图书:全省各县区文旅局或个人出版的旅游读物、旅游景点背景介绍等书籍。
二
公开征集方式
(一)捐赠:文献资料所有者自愿捐赠的,可直接向渭源县图书馆捐赠。捐赠进馆的文献资料图书馆永久保存。对捐赠文献资料的单位或个人,颁发捐赠收藏荣誉证书,并享有资料优先利用权;捐赠的资料用于陈列时,均标明捐赠单位或个人姓名。
(二)代管寄存:所有者无捐赠意愿,文献资料确有价值的,经本人同意,可以办理托管或寄存,签订意向协议,建立资料、藏品信息档案,展示一定时间后,所有人可以取回。代管寄存期间,其文献资料所有权仍属于代管或寄存人,图书馆不收管理费,并负责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三
公开征集说明
1.文献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具有保存价值。实物应保持原状态,并附简要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破损情况、所有者等;
2.凡被征集各类文献资料,原所有人享有优先查阅、利用权利,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代为保管或寄存文献在使用时注明所有权人。
3.渭源县图书馆对交送、征集馆藏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收藏荣誉证书》和赠送精美文创产品,图书馆将设立专室陈列,适时举办开室仪式,并邀请捐赠人出席活动。
四
公开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开征集活动长期有效。
来源:渭源县图书馆
编辑|杨晶晶 责编|侯丽花
编审|李 涛 监制|张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