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示被执行人信息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现对下列截止发布当日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信息予以公示。被公示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到本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若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庄永福
涉案金额:37.17万元
身份证号:3505821990****0554
执行案号:(2019)闽0582执6170号
住址:晋江市陈埭镇涵埭村启光西路
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萧永锻
涉案金额:35.79万元
身份证号:3505821982****355X
执行案号:(2018)闽0582执1155号
住址:晋江市东石镇萧下村金山区
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萧金典
涉案金额:35.79万元
身份证号:3505821980****3535
执行案号:(2018)闽0582执1155号
住址:晋江市东石镇萧下村富华区
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王美端
涉案金额:35.79万元
身份证号:3505821984****3526
执行案号:(2018)闽0582执1155号
住址:晋江市东石镇萧下村金山区
特别说明:
1、 本期公布的案件信息由晋江市人民法院提供并解释;
2、上述信息同步在晋江市人民法院认证的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头条号、澎湃问政号公布,非经同意不得转载;
3、 如对公布案件信息内容有异议可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核实;
4、 如已履行完毕可向晋江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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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晋江法院
编辑 | 陈婉君
审核 | 陈文经 张镇业 曾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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