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教育   2024-12-12 15:58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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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其中提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申请评审专业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等情况,能够胜任政府采购项目咨询、审查、论证、评审、验收等相关工作;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独立完成评审工作;

(六)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前款第(三)项“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是指通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核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一)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二)在评审结果公告前泄露或变相泄露自己或他人应邀参加项目评审身份和参与评审项目有关信息,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

(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

(四)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提供不实工作履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虚假申请材料

(六)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

(七)为实现非法目的,搜集其他评审专家信息、利用社交群和座谈交流等形式打探其他评审专家评审项目信息、或与其他评审专家串通谋取商议评审意向;

(八)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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