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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按照市委中心工作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乌兰察布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权益保障条例(草案)》,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后,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征求修改意见建议。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2月13日前以书面或者电子版的形式(请注明单位、姓名)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艳 丽 李敏
电话:0474-8320362
传 真:0474-8258147
电子邮件地址:wlcbrdfgw@163.com
地 址: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党政大楼300室)
邮政编码:012000
乌兰察布市
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权益保障条例(草稿)
(征求意见稿)
目 录
第十五条 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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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设计制作 / 周少霞
校对 / 张佳
校审 / 其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