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缴费公告!

民生   2024-10-08 18:49   河北  

为稳妥有序做好深州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1、具有深州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持有本市辖区内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70元/人,特困、低保等困难群体按有关规定分类资助。

三、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时间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28日。

1、2024年9月至11月缴费时段为每月的1日至25日;26日至月底为费款结算期,不受理缴费业务。

2、2024年12月缴费时段为1日至28日,29日至月底为费款结算期,不受理缴费业务。

3、在缴费期内缴费的居民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

为避免影响就医报销,请在规定缴费期内缴费!

四、缴费方式及缴费流程

(一)缴费方式

1、新参保居民首先办理参保登记,然后再进行缴费。

(1)各乡镇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在乡镇政府社保部门登记参保;

(2)城区内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深州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大厅城乡居民医保窗口登记参保;

2、新参保居民完成参保登记后及续保人员,可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职工医保帐户余额代缴、办税服务厅、合作银行等渠道进行缴费。

(二)缴费流程

1、“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并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打开公众号,点击左下角社保缴纳,阅读温馨提示→选择第一项个人社保缴费→按提示输入操作人员的证件号码及姓名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可选择“为自己缴费”,输入图片验证码为自己缴费;或者选择“为他人缴费”,输入证件号码、缴费人姓名、图片验证码后为他人缴费,点击“确认”→选择所属参保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点击“缴费”→出现“请选择缴费年份”的弹窗,选择2025年度,点击“确定”,核对缴费金额后,输入联系电话,点击“缴费”。

2、支付宝缴费:支付宝搜索“河北社保云缴费”→选择个人缴费→输入缴费人姓名、证件号码、图片验证码,点击“查询”→选择所属参保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点击“去缴费”→出现“请选择缴费年份”的弹窗,选择2025年度,点击“查询”,核对缴费金额后,输入联系电话,点击“缴费”。

3、职工医保帐户余额代缴:微信搜索“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个人账户共济→添加我的近亲属后→选择居民医保费用缴纳→选择人员信息→点击“缴费”→选择2025年度→点击确定→核对基本信息、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缴费”→输入本人医保码的支付密码,提示缴费成功后完成缴费。

提示:缴费完成后2-3个工作日可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纳-个人缴费记录查询”模块查询缴费记录;缴费完成的3-5个工作日后,可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纳-个人缴费证明开具”模块查询并开具缴费证明。

五、2025年政策调整

(一)连续参保缴费和基金零报销有奖励

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提高大病保险待遇。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继续保留。

(二)断保设有等待期同时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缴费之日起计算。

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

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每断保1年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累计降幅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为了不影响您享受医保待遇,请不要断保!

六、注意事项

1、新出生的婴儿:父母一方已参加居民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出生3个月内到各乡镇社保部门或者深州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顺达大街12号)二楼大厅西头城乡居民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个人不需缴费,自动获取出生当年的城乡居民参保资格,可享受出生当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未进行参保登记的需缴纳包括政府补助部分在内的全额参保费用才能享受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特别提示:新出生婴儿自出生第二年开始需要自行缴纳参保费,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2、在校学生参保:各类在校学生、入托幼儿等由教育部门组织安排参保缴费。

3、特殊困难人群由政府按政策分类资助:民政部门负责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体;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脱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以上几类特殊困难人群其个人缴费部分统一由同级政府按政策给予分类资助。

4、特别提示:一定要通过上述正规渠道缴费,不要尝试其他缴费渠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上当受骗!

各种缴费方式具体操作流程和相关政策,以及医保码如何激活、使用,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州市医疗保障局”查询。

七、咨询服务

若发生不能正常参保缴费等问题,请携带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各乡镇政府社保部门或者以下窗口咨询解决,也可拨打咨询电话询问。由于集中缴费期内数据量较大可能会有一定时间的数据延迟,敬请谅解!



深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窗口(负责参保登记及政策咨询) 电话:0318-3618100、0318-3398598 地址:深州市顺达大街12号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二楼西头大厅

深州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缴费咨询) 电话:0318-3322618、0318-3112618 地址:深州市顺达大街12号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办税服务厅

深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州市税务局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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