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资格要求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严禁设置在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居民的生活场所,按照相关安排统一设置在县城的零售点,并满足以下要求:
(三)实行专店、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烟花爆竹销售时按照专门设立的销售点位销售,并与附近的商超餐饮等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保证销售点位周边环境安全;烟花爆竹零售点,要按照县相关部门既定的零售点位销售,不能私自设立零售点位,未经相关部门允许,发现私自销售烟花爆竹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和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
(四)零售场所室内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五)零售场所无明火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六)零售点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安全管理制度、烟花爆竹销售登记台账;
(七)2025年烟花爆竹经营期限为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监局、消防救援大队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具体经营期限在颁发零售许可证时通知相关企业或个体经营户。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5日-1月17日
早上:10:30-13:00
下午:15:30-18:00
三、报名地点
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业务楼)304室
四、所需资料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负责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有效期均在2025年2月28日内);
3.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康马县2025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申请表(注:相关表格在报名地点领取)
备注:2024年12月31日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考试,因不可抗力因素暂未能及时出证,考试合格人员可先行报名,待出证后统一补交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审核不通过,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资格确定
材料资格审核合格后,县应急管理局将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治安大队对申请合格人员进行摇号抽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签中人员的经营场所进行严格审核,若通过审核,对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由县应急管理局所有)。
联系方式:
白玛伦珠 18589127890
康马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5日
县委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0892-8212740
举报邮箱:
kmxdcs@sina.com
举报信箱点位:
党政办公楼大门右侧、政府楼大门左侧
邮政信箱:
康马县党政办公楼作风办21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