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传承我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乌鲁木齐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乌政办〔2008〕219号)的要求开展了第一批至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经相关街道、个人初审申报、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了32名第一批至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即日起至2025年1月21日止。相关投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来函方式提出,来函请使用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并及时反馈。
异议受理单位: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物局)、沙依巴克区文化馆
通讯地址: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652号
沙依巴克区第二联合办公大楼815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1
联系人:艾克拜尔·吐尔逊
联系电话:0991-8778011
附件1:沙依巴克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附件2:沙依巴克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附件3:沙依巴克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附件4:沙依巴克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附件5:沙依巴克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文物局)
2025年1月15日
供稿: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物局)
编辑:刘沁东
一审:汉玉佼
二审:彭琳、郑邵予
三审: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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