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江西省委公布了《共青团江西省委关于表彰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赣青发〔2024〕19号),我院共青团工作取得佳绩。其中,刑事司法系团总支被评为“江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
近年来,院团委在团省委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高举团旗跟党走,引领团员青年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
来源:团委
近日,共青团江西省委公布了《共青团江西省委关于表彰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赣青发〔2024〕19号),我院共青团工作取得佳绩。其中,刑事司法系团总支被评为“江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
近年来,院团委在团省委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高举团旗跟党走,引领团员青年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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