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河源市委批准,河源市纪委监委对河源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殷永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殷永威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殷永威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源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源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殷永威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源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