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最新公告!事关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民生   2024-11-08 11:13   河南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

及时缴纳医保费用的公告


尊敬的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现将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医疗保险费用相关政策公告如下:


依据《河南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豫劳社医疗〔2003〕27号,“参加当地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欠费次月起暂停其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3个月以内的,补齐欠缴金额及滞纳金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恢复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超过3个月的,视为自动停保。再次要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新参保办理”。


为做好冗余数据处理,保障好广大市民的社会保险权益,洛阳市医疗保障局温馨提示您,请您于11月15日前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避免因欠缴医保费用影响医保待遇。


如有疑问,可拨打医保服务热线(81810126)或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特此公告。


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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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洛阳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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