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烟花爆竹!鹰潭2地倡议

时事   2025-01-07 14:11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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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将至,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欢度春节、增添喜庆的传统习俗。然而,春节期间集中、无序、大规模燃放烟花爆竹所释放的大量污染物会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产生雾霾天气,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同时也是影响环境卫生、造成噪声污染、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为了使广大居民继续度过一个空气清新、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新春佳节,我们真诚地倡议居民朋友们:

一、争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践行者”。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鹰潭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燃区域的决定》有关规定,积极带头示范,不燃放、不购买、不运输、不销售、不储存烟花爆竹,做构建绿色家园的践行者。

二、争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传者”。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向家人、朋友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家喻户晓,倡导选择悬挂灯笼、喜庆音乐、鲜花绿植等丰富新颖的方式,营造节日氛围。

三、争做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的“监督者”。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抵制、劝阻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危害公众安全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应急管理、公安部门进行举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余江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文明握手、与绿色交友,养成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余江”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鹰潭市余江区生态环境

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

月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2025年春节、元宵日益临近。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产生大量颗粒物(PM2.5、PM10)、二氧化硫等污染物,造成严重空气污染,影响群众健康,也会带来火灾等安全隐患,还会带来噪声污染。为了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绿色、健康的节日氛围,特向广大居民朋友们倡议:

一、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月湖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大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鹰潭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实际行动维护安全稳定与大气环境。在春节、元宵庆祝活动中,选择环保、安全的方式,共同营造安全清新的节日氛围与城乡环境。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等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禁燃禁放规定,树立文明榜样。

二、做禁燃禁放的宣传者。冬春季节气温低、大气扩散条件差,极易发生重度污染天气,影响居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出行安全。请大家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向身边的亲朋好友、邻里同事广泛传播禁燃禁放规定,引导大家共同参与到禁燃禁放行动中来,让更多人树立环保与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禁燃禁放的良好氛围。

三、做禁燃禁放的监督者。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广大居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应急等部门单位将责令停止燃放,依法依规严格查处。

四、做禁燃禁放的守护者。各单位、各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引导员工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居民朋友们,月湖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优美环境大家共同享有,更需要共同守护。我们要携手共进,积极响应禁燃禁放号召,为月湖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月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元月6日


(来源:幸福余江、月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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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今天

1972年1月7日,中国第一枚实用氢弹试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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