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轻则行政处罚
重则刑事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高坪公安重拳出击
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
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
春节临近,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高坪区公安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全力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近日,高坪公安治安大队依法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案,查获并依法扣押非法运输、储存的烟花爆竹1260件。
2025年1月19日,高坪公安根据线索在辖区挡获一辆河南牌照货车,现场查获跨省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556件。经查,该货车司机娄某在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资质和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货车从湖南省浏阳市运输烟花爆竹至南充市高坪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随后,民警又根据线索进行巡线摸排,在清溪街道一仓库内查获辖区居民何某和庞某非法存储的704件烟花爆竹。经查,何某和庞某在明知自己无烟花爆竹经营存储资质的情况下,仍将704件烟花爆竹存储在仓库内,这一行为,不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和风险,还对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民警当场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查封扣押,并安排专用运输车辆转运至具有储存条件的仓库暂存。
目前,何某、庞某、娄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6日、6日。
安全无小事, 警钟须长鸣。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运输、储存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春节临近,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特别是把烟花爆竹储存在小区、居民住宅或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厂房、仓库等场所内。市民如发现上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