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预案体系。乡镇(街道)应结合本地区突发事件应对实际,综合考虑历年突发事件发生情况、所处地区自然环境特点以及风险识别结果,按照实际工作需求和上位应急预案要求,确定本地区的应急预案体系。
(2)选择预案模式。确定采用“总体+专项”应急预案模式或者综合应急预案模式。
(3)筛选内容要素。根据应急预案编制类型,确定应急预案框架和要素及关联的预案支撑性文件。
(1)编制目的。明确编制和实施应急预案要达到的具体目的。
(2)编制依据。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应急预案等,并按照文件类型、层级等有序排列。
(3)适用范围。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空间范围、适用对象等。
(4)工作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要体现出本地区的应急工作特点。
乡镇(街道)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将本部分调整为“总体要求”。
(1)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防洪、气象、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消防、公共卫生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上级文件和上位预案。主要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上位预案、制度标准等。
(3)其他有关要求。
(1)依法规范。编制程序、框架要素和主要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符合上级政府应急管理相关制度规范。
(2)简明实用。立足乡镇(街道)组织体系、应急资源、队伍和能力、灾害事故等实际情况,借鉴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灵活设定应急预案体系、框架要素、编制程序、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体现先期处置特点,力求简洁明了、切实可行。
(3)上下衔接。符合上位应急预案要求,承接上级等有关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任务,指导本地区村(社区)、有关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衔接相关应急预案,体现系统性。
乡镇(街道)应急组织体系的具体组成形式及表述内容应当根据本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要求确定,在应急预案中通常按照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成员单位、应急工作组等结构,编写应急组织机构相关内容。(参考《乡镇(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4.2应急组织体系”。)
(1)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及职责。在应急预案中通常明确由党委(党工委)统一领导本地区有关应急组织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或者牵头设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负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组织编制应急预案、落实风险排查防控措施、组织预警及处置行动、加强培训演练及应急准备等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强调,乡镇(街道)应当“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
(2)明确承担具体任务的专门工作力量。应急预案中应具体说明承担本乡镇(街道)综合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确定具体承担值班值守、信息综合、预案管理等岗位责任人及主要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二条)。同时,明确承担预警信息传播、应急处置救援、风险防控等职责的单位、机构及主要职责。
(3)明确应急工作组及具体职责。考虑到乡镇(街道)组织机构设置不同,面临的风险、可调用的资源、队伍等有很大差异,应急工作组的设置通常结合突发事件类型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自主确定,需明确具体职责及负责人。(参考《乡镇(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4.2.3应急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