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
近日印发
《乡村全面振兴规划
(2024—2027年)》
主要目标
到2027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东部发达地区、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郊区乡村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规划部署9方面重点任务
优化城乡发展格局,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大力培养乡村人才,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全面振兴;
繁荣乡村文化,培育新时代文明乡风;
深入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增进农民福祉;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要点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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