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
滁城自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以来,在广大市民大力支持下,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大幅下降,人员财产损伤大幅减少,空气质量得以大幅提升,禁放工作成效突显,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春节将至,新的一年即将开始,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以下几点: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从我做起,自觉遵守《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滁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东至马滁扬高速,南至京沪高铁,西至琅琊山风景区、西涧湖水库,北至铜陵路”。在禁放区域内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燃放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二、烟花爆竹是一种危险品,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伤人等安全事故。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危害后果,燃放人或监护人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朋友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的同时,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并积极举报违规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共同营造和谐美好家园。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滁州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31日
致天长市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
天长市自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以来,在广大市民大力支持下,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大幅下降,人员财产损伤大幅减少,空气质量得以大幅提升,禁放工作成效突显,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春节将至,新的一年即将开始,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从我做起,自觉遵守《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天长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天长市经六路以东、白塔河北岸以南、G345以北、天扬公路至铜城以西”。在禁放区域内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燃放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二、烟花爆竹是一种危险品,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伤人等安全事故。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危害后果,燃放人或监护人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朋友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的同时,支持和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积极举报违规销售、燃放行为(举报电话110),共同营造和谐美好家园。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天长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来源:滁州公安在线、天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