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都面临少子化、老龄化的双重压力。中国的少子化、老龄化问题严峻,对经济社会发展形成挑战。优化人口发展战略,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成为当前社会的重要任务。
何为生育友好型社会
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中曾称,生育是“损己利人”之事:“孕妇的痛苦、临盆的危险、哺乳的麻烦,自是无法掩饰的事。”因此,“若是社会不把生育这件事作为通盘的责任,社会完整也就缺乏了保障”。与小农时代相比,这一判断在当今的信息时代尤其如此,更需要把生育这件事作为通盘的社会责任予以考量,致力于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通过政府和社会提供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人口服务,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措施,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婚育的文化氛围、激励机制、服务体系、市场条件等,形成愿结婚、能结婚、愿意生、生得出、生得起、养得好、育得优的良性循环,努力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
生育友好型社会是一个关注婚嫁、孕育、生育、养育的全过程,观照育儿者(主要是女性)的劳动生命周期,保证育儿者在公—私领域双双出彩的社会。在人口各类资本禀赋持续改善的情境下,职场中的性别歧视和不平等待遇导致女性面临更大的职育冲突,婚嫁、生育、养育和教育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机会成本更高,从而使得家庭对生育二(多)孩望而却步,甚至对生育一孩犹豫不决。育儿的黄金期也是职场的上升期,二者交叠造成“母—职”双重惩罚,既限制生育,也制约女性的职场发展。
生育友好型社会也是一个关注家庭育儿负担,通过全局性的公共服务与社会支持,降低婚嫁生养成本,从而有助于缓解婚嫁育儿焦虑、彷徨与犹疑的社会。当前,与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有限,辅助生殖技术昂贵;普惠性托育服务存在结构失衡、质量偏低、信任缺失等困境;高昂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和住房成本,不仅直接影响家庭的生育决策,还通过影响生育者的心理健康和生活质量间接地抑制生育意愿,加剧了社会的内卷程度。
生育友好型社会亦是一个关注婚育的经济与文化价值,通过兼容性、包容性环境建设,形成尊重婚姻、尊重生育、重视家庭的社会。这样的社会有助于引领年轻人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和家庭观,营造适龄婚嫁、适时生育、适度生育、夫妻共担、家国共育,以及甜蜜爱情、幸福婚姻、温暖家庭、美好生活的社会风尚。女性作为生育主体,也能得到家庭和社会双重尊重。
生育友好型社会还是关注婚嫁生育的自主性,创造宽松的婚嫁与给予生育主体充分选择自主性的社会,回归自由生育、自主生育。尊重和支持家庭多样化选择的社会风气,为愿意婚嫁、希望多生的家庭创造包容、关爱和支持的环境。同时,减少对单身、丁克等生活方式的偏见,尊重每个人的婚嫁与生育选择。
因此,生育友好型社会必须是全程性、全群性、全局性的社会,包括两性友好、儿童友好、孕妇友好、母亲—父亲友好、老龄友好,也包括婚姻友好、孕产友好、母职—父职友好、家庭友好,还包括经济友好、时间友好、服务友好、职场友好、文化友好等。
如何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从全生命周期性、受众的全人群性、婚育支持的全局性角度补齐当前政策短板、优化既有政策效能,酌情出台支持政策,通过政策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环境营造,形成有限的福利化、社会化、国家化的生育支持机制,促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让婚育主体“愿结婚”“能结婚”“有好孕”“生得起”“养得好”“育得优”。
完善生育补贴制度,落实经济支持。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和额度,确保家庭在孕期、分娩和产后恢复等方面得到充分的经济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可持续的生育津贴制度,将其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地区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合理确定补贴标准,确保资金来源稳定。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提高二(三)孩家庭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额度。在关注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加强监管基础上,提高辅助生殖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扩大医保报销范围,降低生育成本。
创新服务手段与模式,优化服务支持。促进公共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提供高质量、平价格的育幼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互联网+托育服务”模式,为家庭提供更加便捷、个性化的托育服务。探索“一体四翼”普惠托育服务模式,以“家庭”为主体,普惠“机构式”“家庭式”“企业式”“联合式”为辅开展托育服务;加大对各类托儿所的扶持力度,制定补助办法,对新开办育幼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或参考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办法,按照定额生均标准进行补助,建立长效补贴机制,降低用人单位开办成本。鼓励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发展,方便家长接送孩子;社区机构亦可为家庭提供菜单式、喘息式服务。加强对家庭托育点等新型模式的服务指导,充分发挥家庭在托育服务中的作用,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个性化的托育服务。推广亲子活动中心和家庭教育资源中心,为家长和孩子提供更多学习和互动的机会。
增强社会文化对婚育友好的认知与支持。通过媒体宣传、教育活动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婚育重要性的认识,树立积极的婚育观念,让年轻人认识到婚姻嫁娶、生儿育女不仅是家庭的责任,也是对社会的贡献。通过媒体、学校、社区等渠道,倡扬新型婚育文化理念和价值,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评选和表彰文明家庭、幸福家庭等典型,展示他们在婚姻、生育、养育孩子方面的成功经验和积极态度,为其他家庭提供借鉴和参考;营造支持婚育、关爱儿童的社会氛围,倡扬婚育友好的社会理念和价值取向,使婚育友好理念“飞入寻常百姓家”。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生育友好文化普及行动,实施新型家庭文化建设工程,引导社会舆论强化对恋爱、婚姻、亲情、家庭的正面宣传。
促进育儿者尤其是女性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求职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将适合生育女性就业的招聘信息纳入公共就业信息服务范围,畅通招聘求职信息收集、发布渠道。发挥企业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生育女性提供合适的岗位信息和再就业指导;制定更灵活的工作制度,如弹性工作时间、远程工作等,更好地促进职育平衡。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消除职场性别歧视,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便利条件;为有不同需求的生育女性提供多样性及实用性强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促进训用供需匹配,提升她们的就业竞争力。
加强既有婚育支持政策与服务的效果评估。通过问卷调查、数据分析,把握婚假、生育保险与津贴等制度对家庭生育意愿的影响;通过成本—效益分析,评估托育服务的财政投入与社会效益;通过比较研究,分析不同地区、不同政策的实施效果差异。根据政策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婚育支持政策体系、服务体系、支撑体系,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预测人们的婚育意愿,为家庭提供个性化的婚育咨询和服务,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本期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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