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有效防止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乐清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对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开展常态化监管、检查,重点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突出违法行为。 其中不乏一些违规充停的现象,下面来看一起典型案例:
警示案例
2024年9月17日,乐清市北白象镇一出租房起火。经查,火灾为该出租房租户在一楼房间内停放一辆电动自行车,后因电动自行车故障引发火灾。
乐清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因过失引发火灾的当事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市民朋友们千万不要私拉电线或插板给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也不能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出口、门厅等位置或推入室内进行充电,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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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清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