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局面,提升医院整体功能,切实做好聘用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规定,鹤壁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开展聘用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数量、条件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招聘8个岗位14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
二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符合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
5. 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岗位信息表);
8.“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二)条件说明
1. 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
信息发布及咨询
鹤壁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专用平台,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将在该公众号平台发布,请应聘者务必注意及时查询,凡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咨询电话:0392-3278892
四
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 月26 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6日17:00止。无需缴纳报名费用。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个人简历及《鹤壁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原件,将所有材料压缩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发至bjyzzrsk@163.com邮箱,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者填报的资料信息和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初审,提出审查意见,并以邮箱形式回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4.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聘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领取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五
考试工作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卫生类两个类别。综合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卫生类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具体时间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笔试不限制开考比例。
4.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面试资格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面试资格确认
1.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持《鹤壁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进行资格确认。重点核查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拟聘用岗位对工作经历和从业资格等有要求的,还应提供有关证书、证明。
2.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考人数不足1:3的,直接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4.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者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面试确认递补只进行一次。
5.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6.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鹤壁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并发放面试通知单,请应试者注意查询。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1.面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鹤壁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总成绩。
六
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
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鹤壁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核实工作原则上1个月内办结,最长不超过3个月。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八
工作纪律
医院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增强工作预见性。招聘工作由鹤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及院纪律检查室全程监督,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
附件:
商丘市立医院 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商丘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通知》(商编〔2023〕10号)等规定,商丘市立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商丘市立医院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招聘岗位16个,招聘人数50名(详见附件《商丘市立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岗位表.doc
二、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立医院统一部署。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1)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2)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服务期内、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已被录取为河南省“369基层人才工程”、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4.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四、信息发布及咨询
招聘公告于2024年12月31日在商丘人事考试网(www.sqrsks.cn)、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wsjkw.shangqiu.gov.cn)、商丘市立医院官方网站(www.hnsqslyy.com)同时发布。政策咨询电话:0370-6960197,监督电话:0370-6960087。
五、报名程序
1、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
请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5日,登录网站商丘市立医院官方网站(www.hnsqslyy.com)填写报名内容,下载《2024年商丘市立医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
2、考生携带《2024商丘市立医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于2025年1月16日—月17日(8:00-11:30、13:00-18:00),到商丘市归德路与华商大道交叉口南100米路东招商商务酒店北侧1楼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执业医师证原件和复印件;《2024商丘市立医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因联系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工作期间请所有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公告网站,所有公示信息均将在商丘人事考试网、商丘市立医院官网上公布,如因个人原因错过公示信息,所带来的后果均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3、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5年1月18日8:00至2025年1月19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做好应试准备,准考证一经打印即视同知悉相关内容。逾期不打印,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证件不齐或信息不符的一律取消笔试资格。笔试成绩在原公告发布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 。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同一面试考场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和地点将在原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七、体检、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对于体检不合格者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专业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原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的人员将与医院签订服务协议,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
九、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0370-6960197
监督电话:0370-696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