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天干物燥,久晴无雨
森林火险等级维持在高度危险级别
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复杂
赣州市安全生产和防减救灾委办
赣州市应急管理局、赣州市林业局
联合发布紧急通知
要求进一步加强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
日前,赣州多地发布公告
将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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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
为缓解干旱、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赣州市赣县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决定于2025年1月8日起择机在赣县全区范围内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1月8日-1月25日;
二、作业地点:全区范围内;
三、作业方式:BL-1A型56毫米增雨火箭弹;地面碘化银发生器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四、工作要求:作业期间,请作业区域内乡镇政府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协调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警戒区,对降雨天气敏感行业要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使用的催化器具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和拆卸,应第一时间与赣县区人影中心(梅林镇教育路1号区气象局内)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由赣县区人影中心统一收集处理。
手机:13320076593
赣州市赣县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5年1月7日
南康区
赣州市南康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5年1月7日
会昌县
为缓解近期旱情和降低森林火险等级,会昌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准备于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31日择机在会昌全县范围内,采用火箭和地面发生器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使用的催化器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应第一时间与会昌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电话0797-5618969)或会昌县公安局(110)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由会昌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统一处理。
全南县
大余县
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改善空气质量,增加土壤墒情,助力水库增蓄,经大余县人民政府批准,大余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准备于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31日择机在大余全县范围内,采用火箭和地面发生器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使用的催化器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应第一时间与大余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或公安局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由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统一处理。
大余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电话:0797-8715877
大余县公安局:110
特此公告!
大余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5年1月7日
上犹县
上犹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5年1月7日
龙南市
兴国县
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农业抗旱、水库蓄增和改善人居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兴国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将于2024年12月25日起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4日;
二、作业范围:全县范围内;
三、作业方式:采用BL-1A型56毫米增雨火箭弹、地面碘化银发生器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四、故障弹药处理:广大居民如发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催化器具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和拆卸,应第一时间与兴国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县气象局)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由兴国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技术人员统一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赖福崇
联系电话:0797-5300682/13576700990
兴国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4年12月25日
宁都县
为缓解高温干旱,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改善空气质量,宁都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决定于2025年1月8日起至1月25日择机在宁都全县范围内,采用增雨火箭弹和碘化银地面发生器协同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作业期间,请作业区域内乡镇政府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协调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警戒区,对降雨天气敏感行业要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使用的催化器具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和拆卸,应第一时间与宁都县人影中心(梅江镇博生西路31号县气象局内)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由宁都县人影中心统一收集处理。
瑞金市
为缓解近期旱情和降低森林火险等级,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31日,瑞金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将在全市各作业点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的催化剂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应第一时间与瑞金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电话:0797-2507312)或公安局(电话:110)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由瑞金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统一处理。
瑞金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5年1月7日
崇义县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昌雄;
联系电话:
0797—3812186/15270706750
崇义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5年1月7日
来源:赣州广播电视台综合
编辑:王凤鸣
校对:宋怡云
主编:尚婧 胡瑾
审核:傅心明
编审:傅志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