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政务   2024-10-01 21:58   甘肃  

关于拆分拍卖静宁县康盛源面粉有限公司破产资产的公告 

静宁县康盛源面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7日10时至2024年10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监督单位:静宁县人民法院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人民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静宁县康盛源面粉有限公司位于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工业园区静西路西侧、平定高速公路北侧,交通便利,远离居民区。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14日、2015年1月28日申请注册“田田康盛”“静宁县康盛源面粉有限公司”的商标。管理人将康盛源全部破产资产拆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拍卖,具体为:

第一部分(编号为A):大办公楼临街商铺10间。

方式:1—10号商铺可单独拍卖。

每间商铺起拍价为评估价(详见上表),每间商铺保证金(定金):3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次。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3日与管理人联系(高律师13830368799、李律师18152235125)。

第二部分(编号为B):磨粉成套设备。拍卖方式:整体拍卖。

整体起拍价:2267820.00元,保证金(定金):100000元,增价幅度:9000元/次。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3日与管理人联系(高律师13830368799、李律师18152235125)。

第三部分(编号为C):土地、建筑物、设备、办公用品等。

拍卖方式:整体拍卖。

整体起拍价:10092620元(评估价的64%),保证金(定金):3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次。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3日与管理人联系(高律师13830368799、李律师18152235125)。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拨打联系电话(高律师13830368799、李律师18152235125)接受咨询和安排统一看样,其他时间有意者请自行安排。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3天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进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拍卖标的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软件服务费为淘宝网平台单方收取,与管理人无关,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买受人另行向淘宝平台支付。如因买受人未支付该部分款项导致买受人交至淘宝拍卖平台的竞买保证金无法按规定时间转至管理人账户的,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所引发的所有不利后果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成交后10日内买受人须将拍卖余款线下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静宁县康盛源面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账号:962008010003236707;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宁县支行】。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缴纳拍卖余款悔拍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之规定,保证金视为定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竞价成功确认

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买受人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过户手续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十一、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单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破产管理人应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向买受人交付拍卖资产。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二、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高律师13830368799、李律师1815223512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静宁康盛源面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

2024年9月30日

来源:静宁康盛源面粉有限公司

编辑:武小娟

编审:马永萍  胡文龙

监制:李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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