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开展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第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及工作部门负责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文摘   2024-05-13 19:41   上海  



为推进校园民主建设,促进研究生会平稳有序发展,更好地为同学服务,团结和带领广大研究生增强校园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现面向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2023级研究生开展第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及工作部门负责人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席团及工作部门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主席团工作职责

1.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团委的指导下,决定院研究生会的重大事项;

2. 批准任免各工作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和调整各工作部门及部门负责人;

3. 指导和协调院研究生会各部门工作;

4. 对外代表院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二)工作部门负责人工作职责

密切联系广大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组织开展院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等。



二、报名对象及岗位设置

(一)报名对象

法学院2023级研究生


(二)岗位设置

主席团成员  3人

新媒体运营部负责人  2人

生涯规划部负责人  2人

学术创新部负责人  2人

志愿服务部负责人  2人

文体拓展部负责人  2人



三、候选人资格

(一)政治合格,须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能够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能够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满足三者之一)在年级或班级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热爱团学工作,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积极参与校园学生活动及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获得过团学系统院级及以上奖励,参与或组织过院级及以上团学工作活动;

(四)尊重老师,善于团结同学带动群众,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敬业奉献、实干苦干的精神,群众基础良好,在未来一年的任期内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带领研究生会、研究生会工作部门完成各项工作和活动;

(五)热爱校园文化,积极参与校园学生活动及社会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社会责任感、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报名方式

有志于参与竞选的同学,请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及工作部门负责人报名申请表》(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提取码:sufe),于2024年5月17日(周五)17:00前报名申请表与个人简历提交至邮箱:isufelaw@163.com,邮件及文件请以“第一志愿岗位+第二志愿岗位+姓名”命名。



五、材料初审

后期将对报名申请的同学进行学习成绩、实践经历等情况的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提取码:sufe)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2024年5月13日


上海财经大学

法学院研究生会

供稿 |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排版 | 曹   政

审核 | 葛晓青 方令权 王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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