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准驾不符非小事!切勿心存侥幸!

2024-09-24 18:36   西藏  

众所周知

拿什么证就开什么车

但总有些驾驶员揣着明白装糊涂

在违法的边缘不停试探

抱着侥幸铤而走险

俗话说

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

聂拉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曝光两起

“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员引以为戒!


1

案例一

违法行为人:落某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9日

违法地点:318国道5274KM+800M处

违法行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9分、罚款1200元

2

案例二

违法行为人:普某

违法时间:2024年9月20日

违法地点:318国道5274KM+800M处

违法行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9分、罚款1200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一次记9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任,更会对他人构成严重威胁。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法律规定,安全文明行车。

END

一审|次珠

二审|王东

三审|罗晏

编辑|次珠

供稿|交警大队



聂拉木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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