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动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汉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布2024年第4期执行悬赏名单如下:
申 明
对举报人的个人身份、提供的财产线索等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和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期所有拘留悬赏金待被执行人被拘留或案件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提供财产线索所得悬赏金待案件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来 源:汉寿县人民法院
编 辑:刘译林
一 审:刘晓燕
二 审:周海燕
三 审:张智峰